南寧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模式即將進行重要改革
2015年12月11日,市城鄉建委召開南寧市建設工程招投標業務培訓會議。會議由市城鄉建委黃贊副主任主持,市公共資源監管辦、市政府采購中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城區住建局、各開發區、各招標代理機構、市政府各平臺公司等應邀參加了培訓會。
會議首先由南寧市招標辦副主任劉星介紹了擬于近期開始試行的招標文件事中備案監管改革的相關內容,并同時對該項改革的其中2份上級主要指導文件——《關于印發推進我區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建管【2015】105號)和《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資 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南建招投標【2015】5號)進行了宣貫。此次改革是順應當前“簡政放權”的新形勢下進行的改革,主要是改變原有的“保姆式”全過程審核、備案的監管模式,改為以不阻擾項目推進工作為原則的事中備案的監管模式。同時介紹了此次改革明確的對今后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編制時需注意的事項,如規定在招標文件備案時需同時提交相對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范本的條款修改表;施工企業資質設置為施工總承包已可滿足項目建設要求的,原則上不得額外同時設置專業承包資質;業績要求中類似項目的規模應不超過本項目規模,其中房間項目不應大于3億元,市政項目不應大于1億元,設計項目不應大于本工程項目規模等施工、監理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評標標準、否決投標條款以及提前竣工增加費計算方法等需重點注意事項。
隨后,再由南寧市招標辦副主任楊梅介紹了擬于近期全面推行南寧市建設工程項目電子化招標投標的相關內容,主要包括了電子化招標投標相關政策的出臺背景、擬全面推行的計劃時間、辦理流程以及相關注意事項等內容。
會議最后黃贊針對此次培訓發表了重要講話,黃贊在講話中指出,我們廣大招投標活動參與方要對當前“簡政放權”的新形勢理解清晰,現在的招投標監管模式的改革,放松的是審核過程,但加強了事中、事后的監管力度,對今后招標項目的推進是有利,但也加強了項目法人制及招標人主體責任。希望各方能清晰地認清當前改革的目的,并共同促進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公開、公平、公正與擇優,落實好項目法人制及招標人主體責任。
集團公司合約法規部部長馮光福帶領合約法規部招標科職員代表集團公司參加本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