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舉行派任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專項法律培訓
6月20日上午,我司在集團公司101會議室舉行軌道集團派任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專項法律培訓講座。
本次培訓主講律師為我公司年度法律服務單位廣西萬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金晟律師,培訓由公司合約法規部、企業發展部聯合承辦,集團公司相關部門、派任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參加了本次培訓講座。
李金晟律師通過總結今年以來廣西國企的發展形勢,以南寧市國資委發布的《南寧市國資委2017年工作要點》出發,分析國有企業監管的新變化,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等法律法規、規章條例,就新經濟形勢下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國企高管的風險類型及風險易發點、如何正確履行職責及進行風險防控幾個方面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分析講解。其中,對于風險雷區,李金晟指出在財務管理、業務承攬、物資采購等生產經營環節風險系數最高,在這些環節尤其注意加強監管;在風險防控方面,李金晟提到首先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國資委、公司章程及公司內部管理規定的決策(審批)程序;其次要明確職權,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履職;第三要認真學習并熟知公司內部規定。
參與培訓講座的人員均表示受益匪淺,并期待下一期的法律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