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指南
一、哪些事故可以自行協商處理?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當事人如何進行自行協商處理?
(1)立即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撤離現場,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安全地點,當事人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用現場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事故現場情況;(2)各自向事故車輛承保保險公司報案;(3)填寫《機動車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簽字后各持一份;(4)需要辦理理賠的,各方當事人約定時間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一起駕事故車輛到“理賠服務中心”進行事故確認和辦理定損理賠手續。
三、什么樣的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后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在廣西行政區內地級市城區道路上發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每方車輛損失在2000元以內,車輛可以移動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持確認后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四、哪些情形不適用自行協商處理?
(1)機動車無有交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3)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4)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五、哪些情形當事人應負全責?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當事人無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為全部責任;(1)追尾的;(2)逆行的;(3)倒車的;(4)溜車的;(5)開關車門的;(6)違反交通信號的;(7)未按規定讓行的;(8)機動車因裝載的貨物遺灑、飄散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9)其他單方過錯行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當事人各方負責同等責任。
六、自行協商時要如何防范誠信問題。
(1)應當場填寫《機動車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協議書》,并簽字后各持一份;(2)認真核對相互證件的真實性;(3)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用現場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事故現場情況;(4)可以互換保險卡或其他有效證件;(5)確認各方的聯系方式暢通、有效。
下一條: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