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發布,對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文明乘車等進行規范
1月29日,南寧市人大常委會舉行《南寧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對軌道交通設施保護、運營管理、定價等進行明確,還規范了文明乘車行為,禁止攜帶動物進站乘車,禁止在車廂內抽煙、亂扔垃圾等。《條例》將于2月1日起施行
規劃:
將建8條軌道交通線路
根據南寧市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南寧將建設8條軌道交通線路,總長約252公里,到2021年要建成5條。
《條例》中有不少軌道交通優先發展的規定。比如,“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周邊擬建、在建或者現有建(構)筑物需與城市軌道交通連通的,其建設單位或者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征得軌道交通建設、運營單位同意,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需要臨時占用空間和場地、遷移管廊(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便利并予以配合等”。
保護:
多層次保護軌道交通
南寧市軌道運營和規劃的軌道交通線路多,且大多處于地下,客流量大,一旦出現直接危及軌道交通運行安全的行為,必然將引起公共安全與公共利益的重大損失。
為此,有關部門設定了軌道交通的重點保護區及一般保護區,對保護區的范圍進行了明確界定。比如,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5米內為重點保護區,5~50米內為一般保護區。規定,“在城市軌道交通重點保護區內,除必需的市政、交通、環衛、園林、國防、人防工程和對允許保留的建(構)筑物進行必要維修外,不得進行其他建設活動”。在重點保護區范圍內開展建設活動的,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為了加強城市軌道交通沿線用地和規劃控制,減少相關工程建設給軌道交通建設、運營帶來的影響,還設置了規劃控制區,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紅線中線兩側各60米范圍為規劃控制區。規劃控制區內的建設項目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的,國土、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作出行政許可前應當組織評估,并征求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管理:
處罰不文明乘車行為
《條例》還對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行安全和環境衛生的一些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明確授權運營單位行使行政處罰權。如果有人在車站、車廂內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在車站、車廂內滯留、乞討、賣藝、收撿廢舊物品,或者擅自從事商品銷售、廣告宣傳等實施行政處罰,拒不改正的,將被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為了保障軌道交通出入口順暢,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時段內,商場、賓館等單位不得擅自關閉與城市軌道交通結合使用的通道、出入口。在運力方面,規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針對節假日、大型活動等制定并采取增加運力、限制客流等特別應對措施。
處罰:
無票乘車可處全程票價5倍罰款
軌道交通將實行政府依法定價。《條例》規定,對乘客實行優惠票價或者免票的,應當符合有關規定。根據南寧市的有關規定,南寧市對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及軍人、殘疾人、老年人、1.3米以下(含1.3米)的兒童、南寧市所轄城區(開發區)、鄉鎮的小學、中學、中專、技校、職高學生等特殊市民給予免費乘坐軌道交通或享有優惠票價的權利;對持有南寧市市民卡的普通乘客也規定了不同程度的優惠票價(本報1月29日A3版曾作報道)。
《條例》還規定,“乘客無票或者持無效票證乘車的,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照全程票價收取票款;冒用他人優惠乘車乘車的,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處全程票價五倍的罰款;持偽造的優惠乘車乘車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
(備注:本條例所稱城市軌道交通,是指地鐵、輕軌、有軌電車等采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系統。)
下列行為將被禁止
1 在車站、車廂內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2 在電梯、車廂內進食;
3 在車站、車廂內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或者擅自懸掛物品;
4 攜帶動物(佩戴標識和防止傷人護具的導盲犬除外)進站、乘車;
5 攜帶自行車(已經折疊的自行車除外)等交通工具進站乘車;
6 攜帶充氣氣球、尖銳物品,易污損、有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物品以及超大行包進站乘車;
7 在車站、車廂內滯留、乞討、賣藝、收撿廢舊物品,躺臥和踩踏座椅,擅自從事商品銷售、廣告宣傳等;
8 在車站、車廂內擅自進行電影、電視劇拍攝等易引起人群圍觀和集結的活動;
9 其他影響城市軌道交通環境衛生和妨礙他人乘車的行為。
交通線網
國務院分別于2010年、2015年批復了南寧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一輪、第二輪建設規劃,兩輪規劃共建設五條線,共128公里。
至2015年底止,1、2、3號線已全面動工建設,4號線將于今年6月底前全線開工建設。其中,1號線東段預計于今年6月底試運營,年底全線試運營;2號線將于2017年底試運營;3號線預計于2019年試運營;4號線預計于2020年試運營;5號線計劃于2017年動工建設,預計2020年底前試運營。
目前,南寧市正在組織編制第三輪建設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