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及《中小學生勞動教育實踐基地》掛牌申報與托管運營服務項目比選公告
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及《中小學生勞動教育實踐基地》掛牌申報與托管運營服務項目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及《中小學生勞動教育實踐基地》掛牌申報與托管運營服務,比選人為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項目名稱: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及《中小學生勞動教育實踐基地》掛牌申報與托管運營服務項目
2.2項目編號:202302220011
2.3項目概況:利用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現有設備、場地、人力資源以及食宿條件,規劃實施有課程、有基地、有導師、有實踐、有評價的研學服務,具體詳見項目需求書。
2.3下限控制比例:本項目比選人的運營收益下限分配比例為項目票面價總收入的30%。
2.4申辦工期: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材料準備并根據各級教育部門的通知完成申報工作,具體詳見項目需求書。
2.5委托運營服務期:申報成功后3年,具體詳見項目需求書。
2.6項目地點:南寧市區內,具體詳見項目需求書。
2.7項目費用:由本項目中選人承擔,具體詳見項目需求書。
2.8項目范圍: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及《中小學生勞動教育實踐基地》掛牌申報與托管運營服務,具體詳見項目需求書。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比選申請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若以分公司名義參與比選申請,必須出具總公司授權參與的證明。);
3.2業績條件:
3.2.1比選申請人須具有研學基地申辦掛牌經驗,并能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截標時間前不少于1例與本項目相同或類似申辦案例(須提供合同及申辦結果作為證明材料,證明文件中須顯示甲乙方名稱、申辦項目名稱等關鍵信息,證明文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3.2.2比選申請人須具有(綜合)實踐、勞動教育實踐基地運營經驗,并能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截標時間前不少于1例與本項目相同或類似案例(須提供合同作為證明材料,證明文件中須顯示甲乙方名稱、項目名稱等關鍵信息,證明文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3.3比選申請人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或業主取消比選申請資格的處罰期內,且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比選申請截止時間前3年內沒有騙取中選、嚴重違約或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比選申請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比選申請;
3.5本次比選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比選申請;
3.6未列入比選人不良信用名單。
4.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對比選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比選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選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不發放紙質文件,請各比選申請人自行網上下載。下載網址: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http://m.sh-hsp.com)。中國e車網(http://www.ecrrc.com)。
注:比選申請人如未完整下載相關文件,或由于未及時關注比選文件補充通知(補遺)、答疑等相關項目信息而影響比選申請的,其責任由比選申請人自行承擔。
6.比選申請截止時間和地點
6.1比選申請文件須密封后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 09 時 00 分至 09 時 30 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遞交地點在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83號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運營公司屯里車輛段綜合樓205室(評審現場),遞交現場聯系人:殷工0771-2778207;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未按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選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6.3請比選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法人委托書原件準時參加。比選申請文件必須由比選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遞交,否則比選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同時在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http://m.sh-hsp.com)、中國e車網(http://www.ecrrc.com)發布。
8.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
地 址: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83號
郵 編:530022
聯 系 人:殷工、李工
電 話:0771-2778207、0771-2778978
電子郵件:
紀檢監察室(舉報電話):0771-2778084
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及《中小學生勞動教育實踐基地》掛牌申報與托管運營服務項目比選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