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軌道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降低南寧市軌道交通全生命周期成本研究項目 比選公告
南寧軌道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降低南寧市軌道交通全生命周期成本研究項目
比選公告
一、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降低南寧市軌道交通全生命周期成本研究項目,比選人為南寧軌道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有資金。
二、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項目編號:202406270002
項目名稱:降低南寧市軌道交通全生命周期成本研究項目
上限控制價:本項目不含稅上限控制價為人民幣(大寫)肆拾肆萬柒仟柒佰玖拾陸元整(¥447,796.00元);分項控制價詳見第六章 上限控制價中“分項上限控制價一覽表”
合同期:合同簽訂生效后24個月內(nèi)完成
項目地點:廣西南寧市
比選范圍:根據(jù)南寧市軌道交通1~5號線建設、運營情況,以南寧市軌道交通第三輪建設規(guī)劃所有線路為抓手,編制完成《降低南寧市軌道交通全生命周期成本研究報告》,通過結題驗收,并發(fā)布城市軌道交通全生命周期相關成本標準(市級及以上地方標準)1項。
三、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1.比選申請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依法設立的法人(若以分公司名義參與比選申請,必須出具總公司授權參與的證明),并獲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范圍包含工程設計或技術咨詢)。
2.資質(zhì)條件:比選申請人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須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如已辦理三證合一則不需提供)。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1日以來,比選申請人至少具有1個類似項目業(yè)績,類似項目是指以下其中之一:
(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項目;
(2)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咨詢類項目;
(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造價咨詢類項目。
注: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業(yè)績證明材料須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或中標通知書中的一項或多項,業(yè)績證明材料須能體現(xiàn)類似項目特征,否則不予認可。聯(lián)合體業(yè)績予以認可,分包業(yè)績不予認可。
4.對項目負責人要求:
(1)具備8年以上軌道交通行業(yè)相關工作經(jīng)驗,具有一項以上的軌道交通工程設計或設計咨詢或造價咨詢業(yè)績,并具備副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2)必須為比選申請人的正式員工,與申請人簽訂了勞動合同、已參加社會保險,并至少提供包含近6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5.比選申請人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或業(yè)主取消比選申請資格的處罰期內(nèi),且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比選申請截止時間前3年內(nèi)沒有騙取中選、嚴重違約或重大質(zhì)量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比選申請。
四、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對比選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比選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比選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不發(fā)放紙質(zhì)文件,請各比選申請人自行網(wǎng)上下載。下載網(wǎng)址: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wǎng)(http://m.sh-hsp.com)的招標招商中的招標公告處下載比選文件(見本公告附件)。
注:比選申請人如未完整下載相關文件,或由于未及時關注比選文件補充通知(補遺)、答疑等相關項目信息而影響比選申請的,其責任由比選申請人自行承擔。
六、比選申請截止時間和地點
1.比選申請文件須密封后于2024年8月7日10時(北京時間)前遞交,遞交地點在廣西南寧市云景路69號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A2棟202會議室。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未按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選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3.請比選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法人委托書原件準時參加。比選申請文件必須由比選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遞交,否則比選人不予受理。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wǎng)(http://m.sh-hsp.com)發(fā)布。
八、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南寧軌道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廣西南寧市云景路69號
郵編:530029
聯(lián)系人:李工
電話:0771-2338667、0771-2778493
紀檢監(jiān)督:0771-2332869
南寧軌道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
南寧軌道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降低南寧市軌道交通全生命周期成本研究項目比選文件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