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運營分公司醫療用品采購項目詢價公告
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運營分公司需采購醫療用品一批,現邀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詢價發起人為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運營分公司。
1. 項目名稱、編號及內容:
1.1. 項目名稱: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運營分公司醫療用品采購項目。
1.2. 項目編號:YY1/2-XJ-YL-2017021
1.3. 項目內容:醫療用品的供貨及相關服務,如:體溫計、云南白藥氣霧劑、雙氧水,等。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括藥品及醫療器械的零售或批發;
2.2. 具有合法有效的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2.3. 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報價,母、子公司只允許其中一家公司參與詢價申請;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參與詢價申請。
3. 上限控制價:項目總價258745.67元;各物資的控制單價見《技術需求及數量表》。
4. 交貨要求:
4.1.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按計劃分期分批供貨。
4.2. 交貨地點及方式:南寧市區內詢價發起人指定的倉儲地點或現場存放點,供應商負責交貨地點的卸貨和現場存放點的就位。
5. 詢價申請文件的編制及封裝要求:
5.1. 供應商必須對本項目內容中的所有內容作完整、確定、唯一的報價。
5.2. 詢價申請文件須為紙質版壹正肆副、分開裝訂,同電子版U盤一并密封,并按《詢價申請文件(格式)》進行編制;僅有紙質版或僅有電子版的詢價申請文件無效。
5.3. 詢價申請文件紙質版須用膠裝的形式裝訂成冊,不允許以訂書針、活頁夾等形式封裝。
5.4. 詢價申請文件的密封袋及內頁等所有組成部分均須加蓋法人單位公章或騎縫章。
6. 詢價文件答疑:
6.1. 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2017年8月24日下午17:00時前。
6.2. 提出問題的方式:書面為準(蓋法人單位公章,原件送達或掃描件電子郵件或傳真)。
6.3. 書面澄清的時間:2017年8月28日下午18:00時前。
7. 詢價申請文件的遞交要求:
7.1. 遞交時間:2017年8月30日15:30。
7.2. 遞交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9號南寧軌道大廈A2樓105室
8. 評審辦法:
8.1. 本項目采用最低價評標法,在全部響應詢價文件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前提下,按項目總報價由低到高排列候選供應商順序(報價相同時由評審小組集體討論確定排序,如意見不一致時,由評審小組通過投票方式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確定),排名第一的為中選供應商。
8.2. 評審小組將以書面或電話的形式要求供應商就其詢價申請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有明顯文字錯誤等的內容予以澄清或說明,供應商的澄清或說明、電話答復等將作為詢價申請文件的組成部分。
9. 貨款的支付:
9.1. 本項目不設預付款、不設質保金;實行批次據實結算,貨到甲方指定地點驗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發票后45個工作日內支付交付貨物的100%。
9.2. 本合同項下涉及南寧軌道交通二號線建設有限公司付款的,由甲方組織簽訂甲方、乙方、丙方(南寧軌道交通二號線建設有限公司)三方協議,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程序向丙方開具發票,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經甲方核準的合同應付價款。
10.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次詢價無效:
10.1. 當供應商報價超過上限控制時,詢價申請文件無效。
10.2. 在詢價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遞交的供應商少于3家的。
10.3. 有效詢價申請文件2家,但評審小組認為沒有競爭力的。
10.4. 有效詢價申請文件只有1家或0家的。
10.5. 若有物資單項報價超過公布的控制單價的。
11. 詢價發起人保留授予合同的權利及在授予合同時對貨物數量和服務予以增加或減少或拆分的權利。
12. 詢價文件的獲取:
請有意參與的供應商填寫報名申請函(附件1),于2017年8月23日18:00前以書面形式(原件送達或掃描件電子郵件或傳真)提交詢價發起人。詢價發起人將向通過預審的供應商發送電子版詢價文件。
聯系人:李爽;電話:0771-2778326,傳真:0771-2778326,郵編:530029;電子郵箱:112639569@qq.com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83號,南寧軌道交通集團運營分公司屯里車輛段運營綜合樓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