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運營分公司1號線倉庫及設備房加裝防盜窗采購項目詢價公告
1. 項目簡況:
1.1. 項目名稱: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運營分公司1號線倉庫及設備房加裝防盜窗采購項目。
1.2. 項目編號:YY1-XJ-ZX-20170048
1.3. 項目內容:本項目的供貨及相關服務;供貨內容等見附件1《技術需求及數量表》
1.4. 上限控制價:15萬元
1.5. 本項目設有詢價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質保金,不設預付款。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
2.2. 須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并提供稅務管理部門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證明文件。
2.3. 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報價,母、子公司只允許其中一家公司參與詢價申請;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參與詢價申請。
3. 交貨要求:
3.1. 交貨期:30天(中選通知書發出后,按交貨通知交貨)。
3.2. 交貨地點及方式:南寧市區內詢價發起人指定的倉儲地點,供應商負責安裝。
4. 詢價保證金
4.1. 繳納金額:3000.00元整。
4.2. 繳納時間:2017年12月29日9:00前。
4.3. 繳納方式:銀行轉賬。
4.4. 確認方式:以詢價申請人的轉賬回執單或詢價發起人財務出具的收款證明為準(收款證明領取地址: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9號南寧軌道大廈A2樓807室,肖會計,電話0771-2332805;僅限工作日工作時間領取)
4.5. 詢價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收款賬戶:
開戶名稱: 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 建行南寧市青山路支行
賬 號: 4500 1604 5560 5070 2020
4.6. 退還:非中選人于本項目合同簽訂后5天內退還;中選人的詢價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的一部分。
4.7. 詢價申請人在繳納詢價保證金時,必須用詢價申請人的公司賬戶進行銀行轉賬,并在付款信息上注明參選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及用途等信息。
4.8. 詢價申請人若未按本詢價文件規定方式按時足額繳納詢價保證金,詢價發起人有權拒絕其參與本次詢價
5. 詢價申請文件的編制及封裝要求:
5.1. 供應商必須對本項目內容中的所有內容作完整、確定、唯一的報價。
5.2. 詢價申請文件須為紙質版壹正肆副、分開裝訂,同電子版U盤一并密封,并按《詢價申請文件(格式)》進行編制;僅有紙質版或僅有電子版的詢價申請文件無效。
5.3. 詢價申請文件紙質版須用膠裝的形式裝訂成冊,不允許以訂書針、活頁夾、拉桿、打孔等非固定方式裝訂。
5.4. 詢價申請文件的密封袋及內頁等所有組成部分均須加蓋法人單位公章或騎縫章。
6. 詢價文件答疑:
6.1. 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2017年12月26日下午17:30時前。
6.2. 提出問題的方式:書面為準(蓋法人單位公章,原件送達或掃描件電子郵件或傳真)。
6.3. 書面澄清的時間:2017年12月27日下午17:30時前。
7. 詢價申請文件的遞交要求:
7.1. 遞交時間:2017年12月29日上午9:00-9:30。
7.2. 遞交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9號南寧軌道大廈A2樓104室
8. 評審辦法:
8.1. 本項目采用低價評標法,在全部響應詢價文件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前提下,按項目總價由低到高排列候選供應商順序(總價相同時,交貨期較短者排名在前;交貨期也相同時,質保期較長者排名在前;質保期也相同時,性能參數較優者排名在前),排名第一的為中選供應商。
8.2. 評審小組將以書面或電話的形式要求供應商就其詢價申請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有明顯文字錯誤等的內容予以澄清或說明,供應商的澄清或說明、電話答復等將作為詢價申請文件的組成部分。
8.3. 其它未盡事宜,由評審小組審議確定;評審小組如意見不一致時,通過記名投票方式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確定。
9.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次詢價無效:
9.1. 在詢價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遞交的供應商少于3家的;
9.2. 有效詢價申請文件2家,但評審小組認為沒有競爭力的;
9.3. 有效詢價申請文件只有1家或0家的。
10. 詢價發起人保留授予合同的權利及在授予合同時對貨物數量和服務予以增加或減少或拆分的權利。
11. 詢價發起人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毅川;電話:0771-2778324,傳真:0771-2778318,電子郵箱:272955742@qq.com;
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83號南寧軌道交通1號線屯里車輛段 運營綜合樓203室,郵編:53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