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軌道集團建設分公司組織開展2021年新《安全生產法》宣貫學習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安全生產法的決定,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產法是我國安全生產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對依法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法治保障作用。
基于上述情況,2021年8月4日,建設分公司在集團公司控制中心A2樓101會議室組織開展了2021年《安全生產法》宣貫學習。本次宣貫主要面向建設分公司內部全體成員,共計128人參加。
該次會議對照2014年《安全生產法》重點解讀2021年《安全生產法》修正內容,學習了修正背景及歷程、修正主要內容概述。同時對立法內容職責界定、主體權責及分工、全員安全責任制、從業人員人文關懷、失職追責處罰、公益訴訟等方面的變化進行重點宣講,開展深入學習。講解過程中,針對工程建設實際問題及薄弱環節進行了認真剖析及總結。在相關法律條款的講解中,引入實際案例,便于更加準確理解掌握。該次宣貫進一步提高了公司各級人員對2021年《安全生產法》的理解認知。進一步深化了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安全生產人人都是主角,沒有旁觀者,對開創形成人人關心安全生產、人人提升安全素質、人人做好安全生產的局面起到了良好效果。